答案。
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偏见?
刚开始十二位陪审员在房间内的主流想法是:那个男孩一看就是凶手,物证人证确凿,还有什么可谈的,实在是浪费自己的时间,还不如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估计观看这部电影的大家也是这么想的吧。
我们来剖析一下,我们为什么问题不经脑子就能有结论了呢?就因为自己认为这件事不重要,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去死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这样想法很可悲,一个人满脑子都是利益,自然需要偏见来填充想法,失去了人所本有的感情,那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啊,年纪轻轻就因为你的几个随意的偏见就要被剥夺生命,难道心里就不会有丝毫愧疚的吗?如果那个孩子没杀人呢?所以那位提出异议的先生才会大骂那位大汉是杀人狂、刽子手,没有一点人性。
这方面我极度赞赏这位能够在众人认定男孩有罪的时候为男孩的生命争取机会,他身上所展现的出的正义、坚定、善良等人性的光辉最终拯救了那个原本必然被判有罪的男孩,这可算是一个奇迹。
讨论过程中,黑色西装的商人已脱掉了外套。
他也丝毫没有改变他的想法。
“那孩子是个危险的杀手。“
“我知道那孩子只有十八岁,但他还是得付出代价。“
如果说前面的镜头让我们不至于对“孩子“这两个字敏感,那这里的镜头已很能说明他的偏见:只是因为那是个十八岁的孩子,那是个被认为危险的孩子,那是个被指控杀了父亲的孩子。
他并没有因为他是一个孩子,而给予这件关乎性命的事情更多的耐心和关注,反而迫不及待地想给这个孩子定罪。这是在没有完全弄清事情真相之前,就先入为主、被自己潜意识的偏见所影响而做出的毫不负责任的举动。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中疑惑:他是否有过孩子?如果有,那当他的孩子身陷囹圄,他仍然会如此心急,如此不负责任吗?
而当讨论再往前推进时,我们终于明白了:他有个孩子,而且是个让他伤透了心的孩子。
原来如此!
一位在子女教育中因自己的过错而败下阵来的父亲,却依然怀揣着那点对亲情的奢望,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