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尿都尿不出来。”我想这应该只是他诸多不适应中的冰山一角。
他看着街边橱窗里的物品,每天都想犯罪,这样就能够破坏假释条例,再回到肖申克监狱,结束这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
瑞德曾这样形容肖申克:“这里的高墙很奇怪,刚开始你讨厌它,慢慢地你适应了它,再后来你就离不开它了。当你被判终身监禁,你就等于交出了一生,至少也是一部分。”
在里面待了四十年的瑞德,已经习惯了监狱的一切,在那里他是个“无所不能”的生意人,有着一群谈得来的朋友,熟悉的环境他已游刃有余;出来之后成了最底层的超市打包员,每天与人的交流只是报告上厕所,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讲陌生又孤独。别跟他谈自由,他完全没有体会到自由带给他的丁点儿好处。
习惯,是比生物钟更强大的东西,养成之前痛苦的要命,养成之后,却会自然而然地跟着它走。想丢掉必要再次经历痛苦,艰难程度甚于养成习惯时。
服刑50年的老布,假释后不适应外面的一切,被曾经梦寐以求的“自由”逼死;安迪是完美的自由者,他的自由在心里,与环境无关;瑞德介于老布和安迪中间,他渴望自由,却又惧怕它。
最初的时候,我看了剧本也觉得奇怪,自由难道不是罪犯最应该渴望的东西吗,为何要怕呢?
后来,我询问了几个在监狱里面服刑多年的人,他们很多人,都不愿意出去了,甚至抗拒出去,他们甚至为了能让自己不出去,在监狱里面故意做一些事情,给自己加刑期!
然后我明白了,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好比肖申克监狱里的犯人,他们必须听从命令行事,否则就要挨打,随时可能失去生命。被判无期的人,每十年才有一次希望极其渺茫的假释机会,老布到了垂暮之年才假释成功,瑞德用了四个十年才被核准。在囚犯看来,被判无期与死无异,“重获自由”只是个梦,而且是个会害死人的梦。
生活在外面的我们又怎么样呢?拥有看似自由的躯体,每天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日复一日地重复一件工作,即使它从未能激发你的热情;年复一年地生活在一个环境中,即使早已沉闷不堪。
曾有人抱怨说,他只能完成别人让他做的事,如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