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那样,可在宋毅眼里,说不定就跟天仙一样。”
原主和宋毅是娃娃亲,两个人的母亲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好闺蜜,这才订下这门娃娃亲。
在林知青还没出现时,两个人也算是青梅竹马,感情好的很。
但青梅比不过天降啊!
只不过可惜的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所以林知青就成了宋毅爱而不得的白月光。
现在是1976年,在今年年底的时候,宋毅迫于父母的压力同意和原主结婚。
同时还提出条件,让他那个当村长的父亲把回城指标给了林知青。
直到十年后,宋毅在城里混出成就时,才又和林知青相遇。
然后两个人就干柴遇烈火,背叛家庭搞在了一起,一发不可收拾,宋毅态度强硬的非要离婚不可。
而那时候原主刚好怀了第三胎,已经快要临产了,在宋毅提出离婚时,一受刺激就难产了,最后一尸两命。
原主的愿望很简单,她不想再和宋毅扯上关系。
十年来冰冷的夫妻关系,早就抹灭了原主那颗爱宋毅的心。
至于原主前世生的孩子。
既然没办法给孩子一个正常的家庭,那就干脆别让孩子再来遭罪了。
因为宋毅憎恨原主的原因,导致连原主所生的孩子,宋毅也非常厌恶,而他一个当父亲的对孩子厌恶,可想而知,那将会对孩子造成什么样心理影响。
至于憎恨原主的原因,那当然是因为宋毅觉得,原主是害得他和林知青没办法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刽子手。
不幸的童年要用一辈子来治愈。
反正原主实在是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再遭那样的罪,哪怕她再爱自己的孩子,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再生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