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不过三代,但是在国外却很少有这种情况。区别就在于,中国人喜欢家族企业,关键岗位上不用外人。
而老外在这方面却是量才使用,不管外人内人。只要你有才能就可以上。反正他们都是给你挣钱。
还有,老外喜欢成立基金,就是把自己多余的钱放进去,委托专门的机构去管理经营。这样的基金很少会赔钱,即便赔也肯定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而他的家族继承人是没有权利动用这些钱的,只能是按时领取利润,或者是根据遗嘱在一定的年限后支配这些钱。往往那个时候,他们早已经过了任性的年龄。
正在迪特尔·施瓦茨准备设立基金的时候,家族却出现了两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年轻人。一个是二儿子的长子蒂特瓦,一个就是孙女玛莎。
这两个孩子都是上学期间都开始经商,蒂特瓦是从经营化工企业开始的。这个孩子上学期间无意中发现了一种粘合剂。然后注册专利以技术和人合伙开工厂。
没想到粘合剂大卖,主要是产品性能太震撼,而且不怕水。这样一来蒂特瓦竟然靠这一种产品转了个盆满钵满,然后才投巨资研发别的产品。目前在国内已经小有名气了。
而玛莎学的是国际贸易,而且考入哈佛,上学期间便利用自己的人脉把自己的公司做的风生水起。其实她注册公司时候,还是她妈妈拿出十万马克私房钱给注册的。
而今玛莎的贸易伙伴包括欧美,非洲,甚至还有中国。虽然迪特尔·施瓦茨对中国不太重视,但是对那个庞大的市场还是在意的。是他的生意性质决定了必须要依托巨大的市场。
虽然如今他的投资遍布了很多行业,但他的根本还是在零售业方面,如今他的超市虽然早已经遍布欧洲,但还没有象沃尔玛一样真正走出去。
米国他是不抱希望了,毕竟和沃尔玛已经结了死仇。如果他敢涉足米国,沃尔玛肯定会不惜一切代价阻击他。
别看他在德国能跟沃尔玛一较长短,但是在别的地方,他还真没有那个勇气。
如今两个孙子辈的后代脱颖而出,他的目光自然就盯在了他们身上。相对于孙子蒂特瓦,他更青睐于孙女玛莎,因为她的开拓性更强一些。而蒂特瓦的特长是做企业。
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