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恶意的,就是想队伍好带点,毕竟我不是妈妈,对他们没有恩情,大家更熟悉了,工作效率也能上去。”
赵丽丽说道:“你这本事不错,把竞争对手都弄成杨安,那还怕什么?”
对手直接投降了啊。
那样的话,还有队手吗?
“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易飞摇摇头,“我曾经几次在大街上对不相干的人用过金光,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就是说玩意是有选择性的,我琢磨过,这东西就是对付所谓的邪气的,只会把那人对我的情绪起到加强作用,怕的更怕,尊重的更尊重,而且不是对每个人都有效,不然,如此逆天的话,世界都是我的了。”
他抑制不住的想去研究金光。
研究来研究去,发现这玩意就是治邪气入体病症的。
只对个别人有特效。
今天来的四五十人,本来就是要加入电子公司的。
都是妈妈嫡系的人。
对自己本就很尊重,金光只是加强了这种情绪。
消除了他们的陌生感和担忧。
如果是一个本就不想跟自己干的人,屁用没有。
就像苏越。
就是纯粹的朋友,对他用最多就是心情好些,睡了一觉。
陈乐宁感念的是把他的病治好了。
对自己有感恩的心。
别人谁治好他也一样。
杨安本就对自己有些恐惧,他后来纯粹是斯德哥尔摩症的表现。
想为这个东西控制别人,完全是瞎扯。
能消除人的负面情绪倒是真的。
真要碰到对手,自己把他负面情绪消除了,让他精神百倍的对付自己,那自己是不是傻。
只有丽丽才是真正的特殊。
易飞并不失望。
这对自己已经起了极大的帮助,已经逆天了。
自己等于在这个世界了开了外挂,还使用了漏铜。
赵丽丽说道:“这也很厉害了。”
还想怎么着。
一下子就收服了几十人。
易飞问道:“丽丽,你不仅仅复制了我关于锂离电池那段记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