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凉爽而纯净的空气,在后世是极难体会到的。
陈凌一边贪婪的深呼吸着,一边伸展着筋骨,往院外走。
院外的香椿树上,不知何时飞来两三只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清脆的鸟鸣和晨间蔚蓝纯净的天空,还有东方红彤彤的暖阳,让人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陈凌向村外走着,打算趁着晨光去地里转转。
今天又不用赶早去农贸市场,花生往油坊里送就可以了。
陈凌倒是觉得颇为清闲。
“咦?富贵你这是干嘛?”
“一大早去地里?”
走到村外的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穿着警服戴着大檐帽,骑着大横梁自行车从不远处过来。
见到陈凌后,惊讶的打了个招呼。
“是啊,去地里转转。”
“刚回来啊聚胜哥……”
陈凌点点头,与王聚胜擦身而过。
这是王来顺的大儿子。
是乡里派出所的警员,每个月要值几次夜班,经常见他一大早蹬着自行车回来。
陈凌慢悠悠的走在田间小路上,东看看,西看看,欣赏着晨间山脚下田地里的风光。
倒是,王聚胜骑着自行车过去后,还好几次转头回望陈凌,嘴里嘀咕着什么,神色颇为古怪。
过了会儿,陈凌来到山脚下的荒地前。
四下看了看,他忽然发现,前天用洞天溪水种过花生的五亩多地,竟然冒出来一根根细嫩的草芽。
嫩绿嫩绿的,才刚冒头,非常幼小。
若非陈凌身体得到改善后,视力大增,第一时间肯定注意不到。
“这家伙,还好我够谨慎!”
“每棵花生种下去,溪水就倒那么一点点……”
“要不然现在这些就不是草芽了,恐怕草都得有两三丈高。”
陈凌拔下来一棵小草芽,掐了一把,一股青草的清新味道散发出来。
草芽虽然很细嫩,但能在气温低下的山脚长出来,显然蕴含不弱的生机。
陈凌不由心里暗自庆幸。
幸好当初足够谨慎。
想着半碗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