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确实是很不错。
当然这个不错,也就是吃个新鲜。
于是一边吃一边挖,结果不仅挖到了许多洋姜,还在坡下挖到了一些红薯。
想起陈凌说红薯也能生吃。
他们就也试着用镰刀头削了皮,试着尝了尝。
这一吃,眼睛更是一亮。
都觉得比起洋姜还是更喜欢吃红薯。
红薯更甜更好吃。
“红薯也能炒菜哈,你们回去以后两种都试试。”
陈凌抱着满身泥土的小娃子,喊了一声就往坡下跑。
眼见着天快黑了,得赶紧领着睿睿回去。
这么大点的小娃正是贪玩的时候,尤其有了小伙伴,玩起来更是不顾一切。
要是这时候不尽快回去,今天还得留在陈小二家,跟着大续一块吃饭。
至于那些洋姜,这些青屁股娃哪个也舍不得丢在这边。
睿睿挖的那些就被王庆忠装在筐子里背着呢。
一路上,臭小子十分还不放心自己挖的宝贝,时不时的就要趴在陈凌肩膀上往后瞧。
生怕二舅舅保护不好‘宝贝’,给他带不回家。
……
睿睿弄了这么多洋姜回来,自然也不能浪费了。
晚饭,就是洋姜炒肉了。
还别说,这玩意儿不经常吃,这么猛一吃,还真是让人觉得新鲜好吃。
尤其洋姜这东西本身味道淡,但是炒菜的话就比较吃味。
猛一吃,就让人感觉好像洋姜比肉还要好吃似的。
一大锅菜,一家人吃得干干净净,陈凌和王庆忠连蒸馍都多吃了两个。
当然了,这东西也就是偶尔吃一两次还可以。
再好吃的东西也不能顿顿吃。
所以,剩下的,陈凌就准备腌成咸菜了。
次日一早,陈凌还打算去山里的,结果小绵羊比他起得更早,大清早就把车开到村里。
是来收村里的猎物和野味的。
着重要的有三种:野鸡、兔子、鹿肉。
这三种,在孙艳红的店里最为红火。
另外还有一种,是竹鼠,但这玩意儿说实话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