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处长长的土岗上,麦田与泥土相隔的地带是一地花花绿绿的羽毛。
有硬实粗长的翅膀羽毛,也有短小的羽绒。
“这是死了只大雁啊,也不知道被什么东西逮到的,把这毛撕扯的满地都是。”
陈凌四处看了看,各种足迹没看到,剩下的骨头也没看到。
吃骨头吃这么厉害的,肯定不是山狸子之类的了。
“应该是狐狸吧,土地庙后边有一窝狐狸。”
陈凌想了想,说:“啃得这么干净,不是狼就是狗,再就是狐狸……”
“这么说,富贵叔你扑了空还是起得不够早。”
王文超笑道,“别的东西就能逮到。”
“好啊,你也笑话我是吧?”
陈凌伸手在他脑袋上打了一下。
郁闷归郁闷,他也清楚,这大雁不是在跟人打游击,而是侦查得比较谨慎,只要附近有人,它们是不往麦地里落的。
想到这里,他忽然眉头一皱。
狐狸为什么能过来逮到大雁呢?
心里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嘿嘿,富贵叔今晚跟俺们一块守夜吧,到时候再把黑娃小金两个喊过来,让它们放哨,有动静咱们就出去收网扣大雁。”
“你说得对,我就是这么想的……走吧,先回去吃饭了。”
陈凌到处看了看,绿油油的麦田里,拦网布得四面八方都是,心里的想法也没跟他们说,就一声不吭的跟他们回去。
毕竟他这个厨子还是得早点把晚饭做出来。
晚饭简单,酸菜鱼做起来相当快。
酸菜鱼好了就是杂鱼锅子。
猪头也炖上了。
他这猪头搞得也有点讲究。
是先用油炸过再去卤的。
油炸去猪腥味。
而这时候也不用担心耗油多,猪头肥肉也多。
半锅油炸过猪头之后,不仅没少,反而多了些。
后面烧菜都可以用。
不出意外,作为晚饭的酸菜鱼也得到了一致好评。
慢慢地夜幕降临。
这边还是很热闹。
很多汉子久久不回去,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