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在他的手中轻轻滑动,三两下就滑出了他龙飞凤舞的名字。
洛风每次看到厉凌烨签名都能看到目不转睛。
厉凌烨的字实在是太有风骨了。
就只是他的字,都让人爱不释手,也难怪那些个招聘来的女秘书被他迷的五迷三道的。
于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想起了与白纤纤间的榴莲的梗,还是因为看着她的相片心里有了什么感触,总之,厉凌烨只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就签下了洛风抱进来的所有的文件。
听着那‘刷刷刷’的笔尖滑动的声音,洛风一颗心终于可以放进身体里了。
不然,他都快要崩溃了。
终于,厉凌烨签下了最后一个名字,手里的水笔骤然一收,放下,然后从那一堆文件中精准无误的抽出了那份吴总要的文件,“这个让启划部的外勤送过去,半个小时内送到。”
洛风更松了口气,只听厉凌烨这些话就知道,他刚刚签字的时候并不是行尸走肉般签下的,而是都有看过的。
哪怕只是随便一瞥,他也都知道自己签了什么。
这样的厉凌烨还是从前那个敬业的让他佩服的厉凌烨。
还有,他对于时间把握的严谨性。
答应了吴总一个小时,就要求外勤半个小时内送到,而他也给留足了时间。
洛风立刻点头,“是。”然后,抱起那堆文件飞也似的就往这间办公室外冲去,仿佛后面那个人是洪水猛兽似的。
恨不得自己生了四条腿,这样才能快些更快些。
可是四条腿,他岂不是成了动物了?
反应过来的洛风很想煽自己个耳光,最近,他被厉凌烨的麻醉针给打的智商真欠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