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房玄龄房俊 > 第一千八百十四章 何谓律法(3/4)

    李承乾怫然不悦,他觉得李元嘉这是在讥讽他"不学无术",沉着脸道:「谋反者处以极刑,阖家连坐,子十六岁以上者,绞;母女、妻妾流放三千里……然则当年玄武门之变以后,东宫、齐王府中子嗣无论年岁一并绞杀,唯女得以幸免,所以并不符合律法。」

    李元嘉无语:「陛下明鉴,《大唐律》乃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人勘定,在贞观朝实施,您口中的玄武门之变发生于武德九年,岂能以贞观朝之律法去判决武德朝之案件?反之,现在那些人试图颠覆皇权才适用于《大唐律》!"谋反"乃十恶之一,属于不赦之列,《大唐律》中对"谋反"之规定为"谋危社稷",即所有策划动摇皇权统治之言行,皆在其列。」

    皇权时代,对于「谋反」极其重视、不可容忍,所以其定罪之范围极宽。

    「已行即罪、不必有害,出言即罪、不必有行,但谋即罪、不必有言行。」

    并且「一人即可称谋、不必二人或多人。」

    只要施行,不论有害无害即有罪,只要说出来不必施行也构成「谋反」罪,而且不必多人合谋,只要一个人即可称「谋」。

    他觉得陛下现在有些走火入魔,甚至不惜「踩踏」太宗皇帝之威名来博取世人之认可,所以他不从这里反驳李承乾,而是咬定了李神符等人之言行已经属于「谋反」,根本不必等其露出反迹再予以制裁,而是应当行雷霆手段、防患于未然。

    既然律法已经规定了何谓「谋反」,只需三法司共同审理,待到认定李神符等人之罪责即可出手,如此有法可依、天下咸服,最是稳妥。

    然而出乎他的预料,李承乾摇摇头,叹气道:「当初《大唐律》之勘定乃天下名士共同参与,公正严明、堂皇气魄,然则时移世易,当年之条款放到现在已经显得过于严苛。那时候天下不靖、政权不稳,自然需要严苛律法维系统治,乱世当用重典嘛。可现在河清海晏、天下归一,需要的却是相对仁慈、宽厚之律法确保社会发展,譬如"谋反"大罪之界定,应当视其确切之动作而定,而不是之私下里谈论几句便"因言获罪"。」

    李元嘉:「……」

    您不仅质疑太宗皇帝之功绩,甚至还想更改《大唐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