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朝前迈出一步,挺起胸膛,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用蔑视的眼神看着林重。
在他想来,被这么多人围着,林重又手无寸铁,除了乖乖认命,还能怎么办?他心中甚至早就想好了,林重只跪下磕头也不行,还必须要舔自己的鞋子!
想到得意处,罗山忍不住想要哈哈大笑,断聊胳膊似乎也不那么疼了。
林重无奈地摇摇头,从长椅上起身,眼睛微眯,心底已生出杀机。
他本不想再动手,但这些无赖混混三番五次地挑衅,泥人儿都还有三分土性呢,更何况是他。
林重从来不是泥人,而是狠人。
对自己狠,对敌人更狠。
林重在心头发了狠,要将这群混混全都打服,一劳永逸,不然以后他们还会再来找自己的麻烦,如此下去,何时才能得到清净?
林重的声音冷漠下来,目光一扫,环顾四周:“我的胳膊就长在身上,想要,自己来取!”
“呵呵……看来你是不愿意了?也好,这样才好玩。”刚哥伸出舌头舔舔嘴唇,冷笑一声:“若由我们自己来取,就不是一只手的事了,我刚刚决定了,要砍下你两只手!”
“我怕你们没有那个本事,一群垃圾而已。”林重不愿再跟这群混混浪费时间,言辞变得锋利如刀:“也包括你,砍下一条街的刚哥!”
林重这句话讽刺意味十分明显,刚哥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无比,眼中射出凶光。
“砍死他!”他恶狠狠地吼道。
刚哥一声令下,围着林重的混混们顿时行动起来,扬起手中武器,嗷嗷怪叫着冲向林重!
身处包围圈中,林重深吸一口气,身体左右一晃。
“唰!”
林重的身体骤然从原地消失,踪影全无。
“人呢?”
“跑哪去了?”
林重的突然消失,使正准备痛殴他的混混们失去了目标,纷纷停下脚步东张西望,像一群没头的苍蝇。
“笨蛋,在你们身后!”站在外围的刚哥大吼。
林重并没有消失,而是以奇快的速度,瞬间冲出混混们的包围圈。由于他速度太快,夜晚光线又太暗,以至于围着他的混混们,居